钢骨架轻型外墙板对运输、堆放的要求
发布时间:
2022-05-26 08: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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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当钢骨架轻型外墙板芯材硬度超过设计硬度八十%时即可开展运送、起吊。装货运送时,车内要设垫块,轻型板应堆积整平,捆缚坚固。装货时板的悬挑脚手架长短不能超过板长的1/6。
2、钢骨架轻型外墙板在再次运输及起吊时,应选用专用型机器工作中,每块起吊。
3、钢骨架轻型外墙板的堆积场所要整平牢靠。每垛堆积相对高度不能超过十块板,垫块相对高度规定相同,每垛板宜左右两端对齐。
4、屋面、楼板闲置式组装时,板闲置在支架上的长短不能低于五十毫米;到位后,板主肋应与支架(或主梁预埋件)焊牢,其电焊焊接长短不宜低于50毫米,焊脚规格为3毫米,并应确保3点电焊焊接。嵌入式组装时支撑长短不能低于30毫米,并应与支架焊接。对抗震等级防设规定的屋面、楼板应按国标图集总体联接连接点行为开展加强。
5、钢骨架轻型外墙板在运送和组装流程中应避免避免,对因磨擦、避免致使的涂料剥落或板部分损害,组装结束后应按要求立即补刷漆,并对板部分损害开展修补。
6、钢骨架轻型外墙板不能直接做为土建工程工作面。若在板上堆积及运送工程材料时,应采用保障措施;板上堆重及作业载荷不能超过板容许另加均布荷载指标值,且不能集中化堆积。
7、组装作业前应对望板范畴的主体工程开展精确测量复尺,主体工程的较大误差,应符合现行标准施工质量工程验收范畴的规定。
8、对已经有预埋件或新增加预埋件组装结束后,应开展精确测量复尺,规定预埋件核心部位误差不得超过十毫米。
钢骨架轻型外墙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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